赣州市金融研究院暨江西理工大学金融研究院(以下简称金融研究院)成立于2013年11月。金融研究院的成立具有强烈的时代背景。2010年,市委三届九次全会中明确提到赣州要建设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性金融中心这一战略目标,2012年6月28日,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出台后,赣州对金融政策研究以及人才需求变得愈加强烈,需要自己的金融研究机构与人才培养基地。2013年11月,赣州市人民政府与江西理工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共建金融研究院。
金融研究院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秘书长1名,院长1名,执行院长1名,副院长2名。下设的专家委员会成员主要从国内外与金融相关的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中择优选聘。
金融研究院理事单位由市委政研室、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等金融监管部门,赣州银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等驻市高校院系联合组成。
研究院围绕赣州四省边际区域性金融中心和全省性金融次中心建设这两大战略目标,制定以智库研究平台、人才汇聚平台、培训学习平台、提升赣州金融影响力平台、对外合作交流窗口“四平台一窗口”的核心发展战略,建设高水平的金融政策研究、理论创新、咨询服务、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的示范基地,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金融研究平台和政策智库,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自成立以来,研究院共完成课题研究60余项,成果丰硕,部分课题和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批示;举办30余期金融知识培训班,累计培训党政领导干部、金融机构高管、企业家和金融工作者3000余人次;组织承办了10余场从业资格考试,惠及赣州及周边地市的考生超近2万人次;与深交所培训中心、深圳资本学院、温州金融研究院、江西金融发展研究院、如是金融研究院等外地机构建立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
金融研究院的主要任务是:
1、课题研究。每年年初根据赣州市委、市政府金融改革创新工作任务研究确定金融研究课题,经市金融工作局审核、报经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针对赣州市金融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热点问题,通过委托招标等形式,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积极发挥研究院作为市级金融研究平台和政策智库的作用。
2、金融知识培训。以提升金融知识和实践为目标,根据不同系统和部门的金融需求和岗位特征,设计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课程,有效提高相关人员金融知识水平及业务素质,培养既有金融资格认证证书又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本土专业金融人才。
3、成果转化。每年向市金融工作局、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提交年度报告,对我市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改革创新提出建议。同时借鉴各地最新金融研究的成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转化落地意见。
4、培养金融人才研究院大力培养既有金融资格认证证书又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本土化专业金融人才,自2015年11月赣州设立全国证券、期货和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考点以来,研究院先后组织承办了12场从业资格考试,来自赣州及周边地市的考生已达万人次。
5、总结汇编金融成果。收集编撰了《赣州市金融研究院培训汇编》《赣州市金融研究院研究报告集》《赣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案例》《金融内部讲师团课件汇编》,目前已完成交付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