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关于设立教师接待日制度的意见
(试行)
为更好践行立德树人的社会主义大学宗旨,加强学院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课堂外师生间的沟通交流,拓展课程思政的时空效果,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满足学生在课程学习、研究探索、身心成长、就业发展及其他方面对教师指导的需求,及时、广泛地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融洽师生感情,切实帮助学生在思想、生活、学业、就业、科研等方面问题的解决,不断改进学院工作,做实人才培养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特制定教师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日时间及地点
专任教师接待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的指定时间,时长约为一个单位时间,地点在系办公室或教师工作室。详见教师接待日安排表。
学院领导及行政人员不设具体接待时间,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随时接待学生,地点为所在办公室。
二、接待对象
1.接待对象:学院在校本硕博学生。
2.与学院人才培养相关的其他人员。
三、接待事项
全体在校本硕博学生在思想、生活、学业、就业、科研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及想交流的情况,对学院人才培养、学院发展等方面建言献策等。
四、接待要求
1.接待教师能够恪守大学教师职责,准时在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勤,请及时联系办公室,由办公室做好相应工作。
2.接待过程中用心工作,真情工作,对来访学生提出的问题或解答或疏导或解决或其他适当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可视情况或上报学院或后续处理。
3.接待老师要认真履行职责,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4.鼓励教师通过线上深化接待日与学生的沟通,把做好学生服务工作常态化。
5.学院将把教师的接待日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及“良师益友”评选时等师德师风评价的重要依据。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经济管理学院
2020 年 9 月 16 日